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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旅游法》知识网上考试的通知
锡旅管﹝2013﹞32号
关于举办《旅游法》知识网上考试活动的通知
市导服中心各导游员:
为强化旅游法治观念,宣传普及《旅游法》,推动旅游从业人员学习理解把握《旅游法》的主要内容,促进旅游业更好地发展,省旅游局决定在全省旅游行业开展《旅游法》知识网上考试活动,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。
一、 参加人员
全市旅行社、旅游星级饭店从业人员及导游服务公司管理的导游。
二、时间:8月30日—9月30日
三、考试方式:通过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,登录江苏旅游政务网(
http://www.jstour.gov.cn/
),点击“旅游法知识考试”,注册个人相关信息,进入系统参加考试。
四、有关说明
1.进入系统,成功注册个人相关信息后方能进入答题状态。
2.在成功登录后120分钟之内必须完成答题,且每人只能答题一次。
3.各市(县)可以查看当地单位及人员的参与考试进展情况,各单位可以查看本单位人员的参与考试进展情况。
4.导服中心许可证编号:F-JS-Q320501
5.请到“资料下载”区下载学习资料
五、相关要求
1.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考试活动对《旅游法》宣传普及的重要作用,对推动我市旅游市场有序健康发展、旅游服务品质稳步提升的深远意义,要制定方案,精心组织,选派专人负责落实此项工作。
2.深入发动,强化落实。广泛动员,发动所有旅行社、旅游星级饭店及导游服务公司积极参与,确保活动广泛参与;各旅行社、旅游星级饭店及导游服务公司的所有员工、导游、领队要抽出时间进行《旅游法》知识考试。
3.积极推进,确保实效。各单位要制定时间表,通过系统权限查看并适时通报当地单位和单位人员的考试参与情况,督促未参加考试和参与率比较低的单位及时参加考试。做到“三个确保”,确保旅行社、旅游星级饭店企业的参与率为100%,确保旅行社、旅游星级饭店企业员工的参与率为100%,确保导游公司管理的导游参与率为100%,切实达到在旅游从业人员中宣传普及《旅游法》的效果。
联系人:朱解伟 电话:82791392
无锡市导游服务中心
二〇一三年九月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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