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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锡导游文化沙龙章程
一、 为了提高导游员的文化素质,丰富导游人员的艺术生活,充分利用导游工作的特点,特成立“无锡导游文化沙龙”,并定制本章程。
二、 凡持有导游证,爱好旅游文化知识扩展的导游均可申请加入沙龙。申请者需填写“无锡导游文化沙龙登记表”,经批准方可成为会员。并颁发“会员证”。
三、 沙龙的组织机构:沙龙设会长一名,副会长二人,秘书长一人,副秘书长一人。日常工作由秘书长负责。沙龙聘资深行业专家为顾问,指导沙龙工作和评选会员作品。
四、 沙龙开辟“导游文化之窗”,展示导游的文化作品,并在无锡旅游人网上展示导游文化作品,进行广泛交流。
五、会员提供的作品必须健康,必须是本人的作品。A4纸的统一规格,并应注明作品名称、创作时间、地点、作者姓名、单位。上交的作品由沙龙统一保管,恕不退还。
六、 沙龙将不定期组织文化知识讲座,作品交流和创作采风活动,会员应积极参加俱乐部的各项活动。 七、 会员应充分利用导游工作的条件,勤奋创作,创作更多更好的作品。
八、 沙龙每年组织一次当年作品的评选活动,并设立特等、一等、二等、三等四个级别的奖项,并对获奖的作品颁发证书和奖金。
九、 沙龙不收取会员费,但采风活动中需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会员个人承担。
十、 本章程解释权归沙龙所有。
无锡导游文化沙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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